关于全面梳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的通知
校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1〕1125号)文件精神,规范校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根据财务部通知,结合校区收费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1.各单位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规范收费立项、标准制定、费用收取、公示等收费行为。
2.各单位全面梳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根据现执行的收费项目、标准、票据使用类型等情况,汇总填报《各单位收费项目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于2022年2月23日前将汇总表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发送至whcwglk@sdu.edu.cn,财务处将对收费项目进行重新核准。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鲁发改成本〔2021〕1125号)
2. 《各单位收费项目信息汇总表》
财务处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