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9月份工资中,部分老师个人所得税较以往月份大幅减少,主要是由于国家提高了个人所得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导致,标准提高自2023年1月1日起计算。本月税务系统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以往月份未扣除的部分纳入计算范围。
若老师尚未填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享受;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新的分摊额度;9月份之前已经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并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纳税人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如有疑问,可以咨询财务管理科洪老师,联系电话:5688690。
附件1:《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308/content_6901206.htm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9/content_6901454.htm?dzb=true
山东大学(威海)财务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