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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非科研)业务流程说明

来源: 时间:2025-04-22 作者: 点击:

步骤

程序

流程内容

办理部门

第一步

立项申请

1.有收入来源的。提交项目立项申请表、合同、单位会议纪要等材料。

2.无收入来源的。提交项目立项申请表、单位会议纪要等材料。

经办单位

第二歩

项目初审

根据《山东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对项目立项材料进行分类汇总初审。

财务处

第三歩

项目审议

对无收入来源的项目立项,根据《山东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提出建议,并落实经费来源。

财务工作领导小组

第三歩

项目审批

1.单位预算方案内调整;

本单位不同项目间的预算调整;

2.预算追加,有收入来源的,财务处进行备案,提交审批:

(1)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直接追加;

(2)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审批后予以追加;

3.预算追加,无收入来源的:

(1)单笔经费追加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先审批再予以追加;

(2)单笔经费追加在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不含)以下的,先审批再予以追加;

(3)单笔经费追加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先审批再予以追加;


财务处


财务处

分管财务校领导


财务工作领导小组

校长办公会

党委常委会

第四歩

预算批复

预算年度终了,财务处根据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进行报批。

党委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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