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25-04-22 作者: 点击:
步骤
程序
流程内容
办理部门
第一步
立项申请
1.有收入来源的。提交项目立项申请表、合同、单位会议纪要等材料。
2.无收入来源的。提交项目立项申请表、单位会议纪要等材料。
经办单位
第二歩
项目初审
根据《山东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对项目立项材料进行分类汇总初审。
财务处
第三歩
项目审议
对无收入来源的项目立项,根据《山东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提出建议,并落实经费来源。
财务工作领导小组
项目审批
1.单位预算方案内调整;
本单位不同项目间的预算调整;
2.预算追加,有收入来源的,财务处进行备案,提交审批:
(1)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直接追加;
(2)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审批后予以追加;
3.预算追加,无收入来源的:
(1)单笔经费追加在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先审批再予以追加;
(2)单笔经费追加在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不含)以下的,先审批再予以追加;
(3)单笔经费追加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先审批再予以追加;
分管财务校领导
校长办公会
党委常委会
第四歩
预算批复
预算年度终了,财务处根据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进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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