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酬金预约报销流程
第一步:进入财务信息门户后,点击“网上预约报销”。

第二步:点击“网上报账业务”—“申请报销单”—“酬金申报”,填写必要信息(*号为必填项),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如果被发放人是学生,人员类别选择“学生”,然后选择相应酬金性质;如是校外人员,人员类别选择“校外劳务”,然后选择相应酬金性质。

第四步:发放人员较少时,可以选择“单笔录入”,输入发放人员的学号或者身份证号回车,即可带出人员相关信息(如校外人员无法带出,请先进行第五步),核对卡号无误后,继续填写金额、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点击“确定”—“提交发放清单”;发放人员多时,可以选择“Excel导入”,导出模板后,填写必填项,其中证件类型选择1(身份证),卡类型选择1(中行借记卡)或者3(其他行),保存后,导入数据。


第五步:如果第四步输入校外人员身份证号回车后,未自动带出人员信息,说明该校外人员在系统中未录入,应该进行信息维护,选择“酬金信息维护”—“校外人员信息维护”—新增(单个人员导入)或者Excel导入(批量导入),填写必填信息。

其中,填写开户行-联行号时,请按要求搜索关键字并用空格隔开,若查找不到相关支行,可以选择其所在地市分行。

二、修改校外人员信息
如果校外人员信息录入有误,一是人员银行卡号和开户行有误,点击“酬金信息维护”—“酬金校外人员”—“身份证号修改卡号”,输入被修改人员身份证号后回车,输入更正后的银行卡号和开户行,提交修改;二是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需联系计划管理科(568-8365)删除人员信息后,重新录入。

三、常见问题
1.要求填写的必填项,必须填写完整;
2.填写酬金信息时,酬金摘要以及备注必须详细填写;
3.发放校外劳务时,酬金性质为非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使用过程中如有酬金预约报销相关问题,请联系核算科(568-8310);如有系统操作相关问题,请联系计划管理科(568-8365)。